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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日常法律事务所(以下称“运营方”)通过 Laney 服务运营本网站及其咨询、预约和在线聊天咨询功能。为依照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妥善处理相关投诉,运营方制定并公开以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1.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运营方仅处理用户在网站上直接填写或在使用过程中生成的以下信息。

类别项目
咨询·预约表单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以及根据表单由用户填写的其他项目(电子邮件地址、咨询内容、希望日期和时间等)
在线聊天咨询对话内容、咨询过程中用户留下的联系方式
自动生成的信息访问记录(IP 地址、浏览器及设备信息、访问时间)、来源信息(广告点击标识符等)、Cookie

请勿在咨询内容或聊天中填写居民登记号码等唯一识别信息、健康信息等敏感信息以及银行账号或银行卡号。


2.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 确认并答复咨询、回应咨询需求
  • 受理和确认预约、通知日程变更
  • 发送咨询·预约受理确认等服务通知
  • 运营网站、防止不当使用、为改进服务进行使用统计

广告信息仅在用户另行同意接收时发送。


3. 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与销毁

项目保存期限
咨询·预约·咨询记录及联系方式自最后一次咨询或预约之日起 1 年
个人信息处理系统访问记录根据《个人信息安全措施标准》第 8 条,自每条记录生成时起至少保存和管理 1 年。但个人信息处理系统处理涉及 5 万名以上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或处理唯一识别信息、敏感信息,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属于依据《电信事业法》第 6 条第 1 款登记或申报的主要电信运营商时,应至少保存和管理 2 年。期限按日历年计算,并考虑闰年和月末,确保不早于法定最低期限销毁记录。
  • 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达成后,立即销毁。用户要求删除时,依法必须保存的信息将在法定期限内单独保存;其他信息立即销毁。
  • 相关法律规定了保存期限的信息,在该期限内另行保管。
  • 电子文件以无法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

4.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运营方仅在第 2 条所述目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除用户同意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不向第三方提供。


5.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为运营本网站,运营方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委托业务
Plask 株式会社(Laney)网站运营、咨询·预约的受理与记录管理、在线聊天咨询系统运营、通知信息发送

受托方为履行上述业务,将部分业务再委托给以下企业。

再受托方委托业务
Supabase Inc.数据存储及基础设施运营
Vercel Inc.网站托管与传输
AI 模型提供商(如 OpenAI)生成聊天 AI 回复
SOLAPI、Infobank发送短信及 KakaoTalk 通知

6. 个人信息的跨境转移

为运营服务,个人信息将在韩国境外按以下方式处理。

接收方转移国家转移项目转移目的转移时间与方式保存期限
Supabase Inc.日本(东京)咨询·预约·咨询记录、联系方式数据存储使用服务时通过网络传输第 3 条所述保存期限
Vercel Inc.日本(东京)访问记录网站托管访问网站时通过网络传输第 3 条所述保存期限
AI 模型提供商(如 OpenAI)美国聊天对话内容生成 AI 回复聊天时通过网络传输生成回复后按提供商政策删除

如您不希望个人信息被转移至境外,请通过第 10 条的联系方式告知,并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代替网站的咨询、预约及聊天功能与我们联系。


7. 信息主体的权利及行使方式

用户可随时行使以下权利。

  • 查阅: 确认本人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
  • 更正·删除: 要求更正或删除错误信息
  • 停止处理·撤回同意: 要求停止处理个人信息或撤回同意

可通过第 10 条的联系方式行使上述权利,也可通过法定代理人或受委托人行使。运营方收到请求后将立即处理。


8. Cookie 等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行及拒绝

  • 本网站使用语言设置、保持聊天对话等运行所需的 Cookie 和浏览器存储。
  • 如运营方设置了访问统计或广告效果衡量工具(如 Google Analytics、Meta Pixel、NAVER Analytics),相关工具可能会使用 Cookie。
  • 用户可在浏览器设置中拒绝保存或删除 Cookie。此时部分功能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9. 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 传输加密(HTTPS)及存储数据加密
  • 仅向个人信息处理负责人员授予访问权限
  • 数据库访问控制及访问记录管理

10.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有关个人信息的咨询、查阅请求及投诉,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运营方确认后将立即答复。

类别内容
名称日常法律事务所
地址首尔市瑞草区法院路16号,正谷大厦东馆107室
电话02-535-1600 · 010-9981-1699
营业执照号码106-08-81404

11. 权益受侵害时的救济方式

如需就个人信息受侵害进行咨询或救济,可联系以下韩国机构。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无需区号)118 / privacy.kisa.or.kr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1833-6972 / kopico.go.kr
  •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 (无需区号)1301 / spo.go.kr
  • 警察厅网络调查局: (无需区号)182 / ecrm.police.go.kr

12.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

本方针内容如有变更,将于施行 7 日前在网站上公告。

本方针自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施行。